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
開卷有益 ─ John Grisham 瘋人遺囑 (The Testament)
我的一切災難都由錢而來... (特洛伊‧費蘭)
讀完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的「瘋人遺囑」,說句實話,那所謂的「瘋人」並不算太瘋,他只是一個性格古怪的富豪,只是利用遺囑的執行,薄懲自己不成材的子女。
特洛伊‧費蘭,事業成功,富可敵國,結過三次婚,擁有七名子女(含一名私生女),但晚年無人關愛,病痛纏身,只想一死以求解脫,為使遺囑有效,在公布前以錄影方式延請三位精神科醫生會診,以證明其神智清楚、記憶準確,足以分配名下財產,但就在遺囑剛簽署完成,子女們臉上仍浮著微笑,心裏盤算將如何花費這筆巨額的遺贈時,特洛伊‧費蘭無預警的再拿出一份已擬好的親筆遺囑,交給欽定的遺囑執行人後,便從十四樓層的高樓縱身跳下,在眾人的驚呼聲中變成一灘泥肉。
這份親筆遺囑的內容則要求遺囑執行人保密,直到一個月後再公布。
親筆遺囑的內容主要是宣布「過去所簽署過的遺囑文件皆無效,包括五分鐘前的那份在內,六位子女每人可獲得足以償付至今日為止一切負債的金額,今日以後新增的負債則不在此遺贈範圍之內…,剩餘的財產則給予我的女兒蕊秋連恩…」,特洛伊‧費蘭太了解他的子女了,他們揮金如土,貪婪成性,在遺產尚未到手前,腦海中就已浮現名車、美女、噴射機、海灘別墅,他要給他們一個教訓,這就是他要遺囑一個月後再公布的原因。
但子女的種種荒唐行徑,做父親的就完全沒有責任嗎?他在每位子女年滿二十一歲時,都會給他們五百萬,算是替他們做好了人生的準備,然而這份禮物來得太遲,也太早,讓從小衣食無缺,尚無理財觀念的他們,迷失在金錢的漩渦中;因為金錢不能取代子女童年時所需的愛、陪伴與身教,這位父親在親筆遺囑中又再一次成了個冷酷的父親,孩子幼小時,父親忙於事業、疏於管教,孩子成年後,又覺子女不如預期,有虎父犬子之憾,如今父親過世了,卻又在遺囑中把孩子繼承遺產的資格一筆抹煞。
特洛伊‧費蘭的子女當然無法接受父親將一百一十億的遺產全數給予他的私生女,他們從未謀面的同父異母妹妹,一個終身奉獻於巴西叢林印第安部落的世界原住民教會的傳教士。為求宣告遺囑無效,回復屬於自己法定繼承人的權利,平日感情不睦的兄弟姐妹,只得暫時放棄成見,以追求整體最大的利益為目標,書中對於子女與所聘律師間,因盤算各自利益的爾虞我詐,律師、法官及遺囑執行人,因立場不同的激烈攻防,及為尋找蕊秋連恩而深入巴西潘他諾平原的驚險歷程,均有極生動與精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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