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養兒防老 ;現在:養老防兒 』
在銀行與公務機關,或許是最能感受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的地方,何故?錢使之然也!古人造字,早已洞悉人性,「錢」者,「金戈戈」也,說到錢,很傷感情,動一次干戈,不夠,要動二次。
很巧,這兩個職場我都待過。
在銀行,最常見的情形為存款被盜領一空,當事者臨櫃提領現金,行員告知餘額不足,現金水位僅剩零頭,當場傻眼;諷刺的是,會這樣捅你一刀的通常是你的子女或丈夫(妻子),最親的人傷你最深,你能對上司無理的漫罵無動於衷,卻無法忍受親人一個冷漠的眼神,目前多數業務仍為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只要附繳證件符合規定,其他在所不問。
在銀行,最常見的情形為存款被盜領一空,當事者臨櫃提領現金,行員告知餘額不足,現金水位僅剩零頭,當場傻眼;諷刺的是,會這樣捅你一刀的通常是你的子女或丈夫(妻子),最親的人傷你最深,你能對上司無理的漫罵無動於衷,卻無法忍受親人一個冷漠的眼神,目前多數業務仍為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只要附繳證件符合規定,其他在所不問。
在公務機關,舉地政機關為例,以名下不動產遭變賣或設定銀行抵押權,造成一夕間一無所有或背負龐大債務,常見當事人一臉茫然或氣急敗壞的一面申請地籍謄本,一面為自己的不幸遭遇叫屈,那種口氣,有氣憤,有傷感,有落寞,公務機關不能為每個家庭的俗事把關,只能謹守最後的防線,這最後防線指的是「印鑑證明」,戶政機關核發「印鑑證明」,須由本人親辦,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就是落實檢附「印鑑證明」乃本人意志之延伸,不動產買賣,事關重大,無論親辦或委託地政士代理,均須檢附「印鑑證明」以證明係本人之真義,許多人或不諳法令規定,或低估其重要性,任意將其交予他人,則不啻將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
以上戲碼,經常不定期上演,聽過最離譜亦最駭人聽聞的是─「有位媽媽孀居多年,含辛茹苦栽培子女至國外唸書,學成後因有不錯機會留在當地發展,欲接母親至美安享晚年,母親感其孝心,遂將台灣的不動產悉數處理,所得金額匯至子女帳戶,當一切就緒,母親收到一張單程機票,依日期登機,飛機降落後,才發現目的地竟是「印度」,舉目無親加上語言不通,茫然在航站逗留,幸遇善心人士幫忙才得以安然返台,如此大逆不道行徑,方被揭露。」
這個宛如電影情節的故事,真假姑且不論,但苦主通常都是年邁的長輩,如不良於行的老爸爸、臥病在床的老媽媽或是神智不清的爺爺、奶奶,他(她)們曾在你小時候,不厭其煩的鼓勵正在學步的你,一步一步穩穩的站起來,但當他們老了,腿已漸漸不聽使喚,你卻不勝其煩的抱怨和嫌棄,世上啊,最傻的就是父母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